《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时间:2026-04-07 02:16:59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利波特》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而且,是伏地魔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2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此处隐藏8013个字……哈利的心头。霍格沃茨是哈利心目中永远的伊甸园,然而,朋友间的友情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好像小孩子的脸,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哈利渴望与秋。张共同走进一个故事中,可惜,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到了小小的破坏。哈利决心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黑魔的阴影像一只大蝙蝠一样盘旋在哈利心中挥之不去,种种神秘事件一步步把哈利推向了伏地魔。哈利渴望完成百年不遇的三强争霸赛中三个惊险艰巨的项目,谁知整个竞赛是一个天大的阴谋……

惊险的比赛第一环节快要开始了,在哈利的老师“疯眼汉”的鼓动下,海格带着哈利提前看到了第一个项目中要出现的角色——火龙,一根小木棍对一只 50米高,全身覆盖鳞片与尖刺,会喷火的巨龙。参赛的另两个学校的校长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也都看到了火龙。不知道这一个比赛项目的只有赛德里克·迪戈里一个人了。为了起点平衡,哈利居然把秘密告诉了无助的迪戈里,帮助他取得了第一名。

有了别人的帮助就是不一样,就像大冷天中得到了一捆木柴一样。赫敏及时帮助哈利学会了一个让哈利成功过了第一关的咒语——飞来咒。哈利解放的小精灵多比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雪中送炭,给予了及时的帮助。没有这些帮助,哈利无法成功。

哈利、赫敏、多比、假穆迪、迪戈里,书中互帮互助的好汉一个又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你难道不想当一个这样的好汉吗?快行动起来,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4

在多年前的今天,是我第一次阅读《哈利波特》之时,当时我就被这个带着眼镜,有着一道闪电伤疤的男生——哈利·詹姆·波特所深深吸引。初读之时只是觉得这是一部异于常人的儿童文学作品,再读之时你就会发现更深层次的东西,那就是爱。

小天狼星·布莱克(但我更喜欢伤风这个名字),是哈利的教父。谁能想到一个布莱克家族(其家族历年来所有在霍格沃茨就读的成员都在斯莱特林学院)的人竟然被分到格兰芬多呢?也许这也是他与别人的不同之处。他与哈利的父亲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哈利的教父。他非常英俊,发色为黑色,深灰色眼睛,身材高大。他有勇气,有十分惊人的魔法天赋。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被阿兹卡班逮捕了。在越狱之后他找到了哈利,可哈利听信了种种谎言,一心以为小天狼星出卖了自己的父母,对他怀恨在心。后来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与哈利成功相认。小天狼星·布莱克对哈利的爱像慈父般,细心照顾哈利,保护哈利,无时无刻不关心着自己的教子哈利,这也许是作者为了弥补哈利从小缺少的父爱吧!可惜好景不长,在魔法部神秘事物司一站中被自己的堂姐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所杀死,他的家族及亲属不说是伏地魔的“狂热粉丝”,但他们默默地赞同了伏地魔的某些做法。只有他,勇敢地站了出来,去抵抗伏地魔。从他身上我看到的不是野心而是勇敢,也许这也是他被分到格兰芬多而不是斯莱特林的原因。

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都是毕业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格兰芬多学院的学生。詹姆人缘极好,也聪明优秀,但喜欢做恶作剧。极厌恶西弗勒斯·斯内普。又因为莉莉,他俩一直处于敌对状态。所以詹姆经常组织人去欺负斯内普。最开始莉莉也很讨厌斯内普,觉得他很讨厌,很自大。但到七年级的时候,她开始慢慢接受詹姆,并与他约会。毕业后与詹姆结婚,收获了一段令人羡慕的婚姻。在伏地魔刺杀詹姆夫妇的时候,詹姆在客厅,莉莉和哈利在卧室。詹姆的第一反应就是保护妻子,让妻子先逃跑,可最后还是牺牲了,而莉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哈利施以一种魔咒,可以反弹哈利所受到的伤害。这也有效的保护了哈利,由于反弹了伤害,伏地魔也损失了很多,失去了本体,这也成就了哈利“大难不死的男孩”、“击败伏地魔的婴儿”等等名声。

西弗勒斯·斯内普是整个《哈利波特》系列中最悲剧性的一个人物,他对莉莉·伊万斯的爱超出我们对爱的认知。他是告诉莉莉魔法的第一人,是指引莉莉走向魔法世界的第一人。莉莉本身也与家族中的人不同,尤其是与妹妹佩妮。莉莉和西弗勒斯可谓是一见钟情。可惜最后两人却没有走到一起,这也给这个人物增添了几点悲剧色彩。虽然莉莉最后和别人走到一起并且死亡,但他对莉莉的爱从未停止,他把对莉莉的爱转给了哈利。从最开始假装的漠不关心,到最后牺牲前的真情流露。无不体现出他对莉莉的爱。以及对哈利的关心。西弗勒斯在莉莉死后加入凤凰社(邓布利多组织对抗伏地魔的组织),决心替莉莉报仇,于是邓布利多便把他以卧底的身份潜伏在伏地魔身边。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更何况伏地魔比老虎还可怕,最终他也跟莉莉一样,死在伏地魔的手里。现在能有多少人像斯内普一样,真心的爱一个人。只可惜斯内普和莉莉并没有在一起,或许这也是一个美好的,如果他俩在一起了,说不定就没有哈利了。

麦格教授是一位公正严厉的导师,不会因为违纪学生是自己学院的学生从轻处罚,她一视同仁,无论是谁,干了错事,就得受到批评,她先后担任变形课教授、格兰芬多学院院长、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副校长、校长。她精通变形术,为人刚正不阿,不允许有任何违反规定的存在。她保护学生,为了保护学生不惜自己受伤害。她一生未嫁,我认为她把霍格沃茨当做自己心灵的归宿。在霍格沃茨大战期间,她拼尽全力、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保护这座美丽的带有梦幻色彩的霍格沃茨。在邓布利多(前任霍格沃茨校长)死后,她担任了霍格沃茨的校长,相信在她的带领下,我相信霍格沃茨会越来越好。她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在这个系列里,第一个出现的巫师就是她。

作者描写了这么多的爱(当然,里面描写爱的事件还有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为了自己心头所爱付出了汗水甚至是血水。而不是我爱他,然后什么都不管。我们要学会去付出,只有付出才有回报,爱也是一样的,爱不是单单嘴上的爱,更要付出自己的行动。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5

手捧《哈利波特》,我被那个魔法的世界深深吸引,如痴如醉……

哈利、赫敏、罗恩三个好伙伴发挥各自所长,互相帮助,甚至为顾全大局而不顾自身安危,终于挫败了黑魔王——伏地魔的阴谋,夺回了魔法石。更让我清楚地意识到——团结互助是战胜一切的制胜法宝。

原来魔法的世界是如此惊心动魄,是如此精彩纷呈,是如此引人入胜,无法自拔。但有一点,魔法世界与我们现实生活相同,那就是团队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

在上一次的亲子活动中,一个游戏使我感受颇深。规则是用尽量少的垫子站上10个人(5大5小)。好家伙,我们经过了多次尝试,最后还都骑到了老爸们的头上,或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搭在别人身上,一块一块地减少垫子。记得有一位老爸还冒着腰痛病复发的可能,挺身而出。我们在5个小组中脱颖而出,一举夺魁,拿了冠军。

岳飞的故事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吧!岳飞是宋朝的大将军,多次打退敌军,更是让敌军一听到“岳飞来了”就闻风丧胆,落荒而逃。眼看战争就要胜利了,内奸秦桧却在皇上面前进谗言,让岳飞退兵,最后更让岳飞惨死在他手下。当金国攻打宋朝时,宋朝几个无能的将领手无缚鸡之力,束手就擒,宋朝就这样灭亡了。大臣之间的攻心斗角,换来的就是国家灭亡,这更让我意识到了团结互助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如你的良师益友。谢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作者J。K罗琳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团结互助是战胜一切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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